首頁
教養院簡介
沿革與目標
院長的話
得獎記錄
未來展望
服務相關信息
服務對象
服務內容
預約參訪
申請入住
等候名冊
交通資訊
聯絡教養院
服務對象
18~64歲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,障礙等級為重度或極重度;第1類屬障礙者,且ICD診斷欄位註記【06】或【11】(即智能障礙者或自閉症者)